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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玲珍
2025-07-07 21:18
人民財訊7月2日電,據《人民日報》報道,中國民航局有關部門負責人回應為何“充電寶禁令”沒有設置緩沖期問題,比如先禁止被召回批次的充電寶,再禁止未被召回但沒有3C標識的充電寶。中國民航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解釋,目前,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已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充電寶采取撤銷或暫停3C認證等監管措施,而充電寶召回工作需要一定時間過程,在此期間,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一旦進入航空運輸環節,將對航空器、旅客及客艙安全構成嚴重威脅。據了解,未獲得3C認證標識和被召回的充電寶產品因未經過相關質量檢測認證,在電池穩定性、電路保護等關鍵性能上無法達到安全標準,在航空運輸過程中極易因電池內部缺陷、旅客不當使用或飛行環境變化(如氣壓波動、顛簸等)導致異常發熱、冒煙甚至起火等安全事故。